多发性脂肪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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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健康医保扶贫*策指南

一、(第一次报销):

1、门诊统筹:自年1月1日起,不再向个人(家庭)账户分配资金,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原有个人(家庭)账户余额可用于冲抵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用完为止。门诊统筹报销在乡村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门诊统筹设置年度累计报销额度,总体控制在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的2倍左右。

2、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困难群众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为85%。

南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

(19种)

序号

病种

限额标准

有效期

1

恶性肿瘤

放射治疗、化学药物治疗

元/月

三年

门诊康复治疗

元/月

2

异体器官移植

手术后第一天至第天

元/月

三年

手术后第天至天

元/月

三年

手术后第天至天以上

元/月

三年

3

肺结核

元/月

八个月

4

精神病

元/月

三年

5

丙肝

聚乙二醇化ɑ-2a干扰素

元/月

一年

短效干扰素第一个月

元/月

短效干扰素第二个月以后

元/月

6

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

元/月

三年

7

系统性红斑狼疮

元/月

三年

8

类风湿性关节炎

元/月

三年

9

2型糖尿病伴多并发症

元/月

三年

10

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综合症

(合并有脑血管病)

元/月

三年

11

肾病综合征

元/月

三年

12

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

元/月

三年

13

冠心病(非隐匿型)

元/月

三年

14

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元/月

三年

15

强直性脊柱炎

元/月

三年

16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元/月

三年

17

肺心病

元/月

三年

18

癫痫

元/月

三年

19

艾滋病抗机会性感染

元/月

三年

3、门诊重特大疾病35种。困难群众各类门诊报销比例均为85%。

南阳市城乡居民门诊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35种)

序号

病种名称

序号

病种名称

1

终末期肾病

16

晚期肾癌

17

胰腺神经内分泌瘤

2

血友病

18

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

19

多发性骨髓瘤

3

I型糖尿病

20

前列腺癌

4

甲状腺机能亢进

21

多发性硬化

5

苯丙酮尿症

经典型苯丙酮尿症

22

*斑变性

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

23

肌萎缩侧索硬化

6

耐多药肺结核

24

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

7

再生障碍性贫血

25

特发性肺纤维化

8

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26

肝癌

9

非小细胞肺癌

27

甲状腺癌

28

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29

晚期胃癌

10

胃肠间质瘤

30

Ⅲ/Ⅳ期鼻咽癌

11

HER2阳性乳腺癌

31

外周T细胞淋巴瘤

12

结肠癌

32

直肠癌

13

黑色素瘤

33

小淋巴细胞淋巴瘤

14

套细胞淋巴瘤

34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15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

35

肢端肥大症

4、住院报销执行分级分段*策,起付线-元,报销比例50-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普通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类别

医院范围

起付标准(元)

报销比例

乡级

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

—元75%

—元80%

元以上90%

县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

—0元63%

0—0元73%0元以上85%

市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

—元55%

—0元65%0元以上75%

医院

1

1—元53%

—元65%元以上75%

省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

—元53%元以上72%

医院

—元50%元以上68%

省外

—元50%元以上68%

二、(第二次报销):

-年脱贫攻坚期内,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住院及门诊重特大疾病享受大病保险起付线由0.75万元降为0.55万元;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0.5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85%;10万元以上报销95%,取消年度内报销封顶线。

三、(第三次报销):

困难群众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础上,再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优惠*策。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对象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困境儿童。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超过元起付线的,分段按比例报销:—0元(含0元)报销30%,0—0元(含0元)报销40%,0—00元(含00元)报销50%,00—00元(含00元)报销80%,00元以上报销90%,不设封顶线。

四、(第四次报销):

保障对象:具有我县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农村特困人员集中救助供养对象。

补助*策:一是贫困群众经鉴定符合门诊慢性病(19个病种)并发放慢病卡的患者,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剩余合规医疗费用按70%给予补助,每人每年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元。二是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门诊(35个病种)患者,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剩余医疗费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按70%、60%给予补助,每人每年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1元。三是困难群众住院医疗费用在三次报销基础上,合规自付费用超过元部分,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按85%、80%、70%给予补助,不设封顶线。

五、(第五次报销):

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市*府“医保救助工程”报销的基础上,对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合规自负费用给予补助。在医保*策报销后按70-90%的比例再救助,年度最高救助0元。

六、(第六次报销):

保障对象:具有我县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农村特困人员集中救助供养对象。

补助*策:经五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市*府“医保救助工程”、医疗救助)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再次给予报销。县内门诊慢性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医院就诊全额报销;门诊重特大疾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全额报销;住院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医院按90%的比例报销(含起付线)。每人每年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七、: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时在一个窗口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市*府农村困难群众“医保救助工程”、医疗救助、县*府农村困难群众“医疗保险补助”六次报销手续,患者只须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八、: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免交住院押金,出院时仅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九、: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户)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可以享受1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婚前检查、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

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和经民*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以下统称“贫困人口”)患25种大病的,开展专项救治;25种大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新增)、脑卒中(新增)、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新增)、艾滋病机会感染(新增)。

新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新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野县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寿保险新野支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放到圈子里,朋友都会感激您)

?编辑:玲玲瑶瑶珊珊

?审核:潮妹晓康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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